川普新规天机•纽约地利•川瑞人和: 四论投资“华新社”获得绿卡良机难逢
华新社编辑部专稿
川普政府公布移民投资绿卡新规以后,由于规定更明确,更加具体,更有操作性,更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于具备经济实力符合条件的移民者,更具有吸引力,因此预计将会掀起一波新的投资移民浪潮。特别是对于大陆中产阶级来说,为了子女教育或者清新的生活环境,移民美国是很多人的梦想,而通过投资途径移民,既能获得绿卡,还能得到丰厚回报,本金还可以随时收回,可以说是一个实现自己梦想的的绝佳机会。
选择一个风险较低成功率高的项目,历来是投资移民最关心的问题。某些所谓移民公司掺杂其间浑水摸鱼,利用法律漏洞和投资者缺乏资讯而坑蒙拐骗,大发不义之财。不少投资人听信谎言误入圈套,不仅绿卡美梦成空,甚至资金被骗血本无归。比如最近披露的加州投资移民欺诈案件,无良华人律师诈骗客户金额高达 5200 万美金。而芝加哥机场建案投资移民案,诈骗金额达 1700 万美金,涉及 34名华裔受害人。
所幸还有很多合法业者以及圆满案例,帮助客户成功取得绿卡实现梦想,功德圆满颂声不断。最新的有利消息是,新近出版发行的它以强大的蓝天集团作为后盾,融资扩大经营业务,开办投资移民,释出三个名额。现在选择投资“华新社”,可以全家获得绿卡,还可以作为原始股东,获得可观红利,绝对是一个天赐的投资移民良机, 一个明智可靠的人生选择。因为“华新社” 不是一般的新闻媒体,它是一份顺应潮流而生的华文报纸,代表越来越多大陆新移民的声音,它以强大的蓝天集团作为后盾,立足华尔街,面向全世界,市场广阔商机无限。投资"华新社”, 通过著名的 “川瑞律师楼” 专业人士申请办理,流程清楚程序健全,具有合法,合规及长期持续稳定性,可以保证客户心想事成,如期得到绿卡。
“华新社”除了顺天承运,适逢投资移民新规发布之际,释出三个投资移民名额,以及“川瑞律师楼”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成功率高口碑卓著以外,还有一个有利条件就是该报位于全球最大商业金融新闻中心纽约,先天享有非常有利的经营环境,占据很高的起点,为将来的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坚实的基础。纽约具有优越的商业氛围,发达的通讯设施,健全的经营规则,历来是世界各地创业发家者的乐园。几个世纪以来,无数企业家在这里起步,发展成为全球数一数二的超级公司,百万亿万富豪比比皆是,白手起家打造商业帝国的传奇故事令人羡慕。
尤其还要提到的是,纽约还是全球新闻中心,知名的媒体企业包括时代华纳、路透社、美联社、纽约时报、NBC 环球等在这里,全球前八大的媒体就有七家在纽约市设立总部。超过 200 种报纸和 350 种杂志在纽约设有办公室,图书出版业提供了 25,000 个就业岗位。美国三家全国性日报中有两家在纽约出版(“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其他报纸包括1919年创办的"纽约每日新闻"和 1801 年创办的“纽约邮报”。 此外在不同族裔出版业方面纽约也相当多元化,有 270 份报章杂志以超过 40 种语言版本出版。
在这样的优良有利的环境中, “华新社”作为新兴华文媒体,近水楼台占尽天时地利,专业信息灵通,技术设备发达。同行媒体互动合作取长补短,领会贯通经验技巧,借鉴学习潮流风尚。举一反三创新方法,掌握先进管理营销策略,引领最新技术和设施,不断改进完善,自我提升,在纽约这个世界舞台纵横驰骋,“华新社”未来发展将会更快更好。
中华传统讲究欲要做事成功,需要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三个要素,即当前大势,地理位置,人心聚合。“华新社”开办投资移民项目,为国人移民美国提供可靠途径,恰也符合事业成功的三个要素,注定事半功倍马到成功。中国大陆发展迅速中产阶层增多移民需求旺盛,川普公布投资移民改革细则明确具体有法可依吸引投资,此乃天时; “华新社”地处世界媒体中心纽约,近水楼台得天独厚占尽先机水涨船高前途无限,此乃地利; “川瑞律师楼”移民专家荟萃职业风范一丝不苟认真负责,“华新社”经营管理团队强大新闻专业相互通力合作彰显敬业精神,此乃人和。三者相加必能成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职事而言, “华新社”投资移民项目,应运而生左右逢源,大功告成指日可待!
“华新社”投资项目简介:
招募计划:6个名额,为6个家庭申办投资移民绿卡,直投 180 万,共招募 1080 万美元。
投资标的:华新社 ( Wall Street News Agency LLC )。
投资人权益:
1)全家获得绿卡,包括投资者本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2)获得 “华新社” 180万股的原始股票,占“华新社”全部股份的1.8%。
3)取得绿卡以后,如果投资人要求,可以将180万美元原始股,随时要求 “华新社” 全额赎回,收回投资本金。
申请流程:首先递交申请,排期到后可申请临时绿卡,临时绿卡获批 1 年 9 个月后可申请正式绿卡,正式绿卡获得以后,返还投资本金。
认购流程:投资人阅读项目发行文件无异议后,签署认购协议,同时投资人按照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由川瑞律师楼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公司管理人: 美国蓝天资本。
详情可洽:
华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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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46-637-8918;347-267-4589;212-625-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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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瑞律师楼:
川瑞律师(Troy Nader Moslemi Esq. )是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移民律师,精通于移民法。专注于投资移民、精办绿卡、移民案件广州拒签和各类案件的拒绝后的上诉、各类移民和非移民签证、政治庇护、监狱保释、联邦上诉和刑事案件等等。
所代理的案件,成功率非常高。川瑞律师为人热情,办理案件细心,对待每一位客人的案件都认真负责的,受到了大家一致好评!
此外,川瑞律师不仅精通移民案件,而且对金融企业法律也颇为精通,可以帮助企业来华尔街上市融资,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地址:纽约华埠 52 East Broadway, Suite501, New York, NY 10002
电话:212-625-8918
手机: 646-637-8918;347-267-4589
QQ: 37945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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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蓝天资本:
美国蓝天资本是一家位于纽约华尔街的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核心业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 区块链应用,金融科技,医疗健康,连锁餐饮等跨境投资。公司致力于提升投资回报和创造价值,并采用创新的工作方式高效快速地完成交易。蓝天资本相信。雄厚的资本运作实力和高效的工作方式使我们在充满竞争的资本市场上独占鳌头。
地址:美国纽约华尔街 14 Wall St. 20FLNew York, New York, NY 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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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www.usbsc.com;www.xrsand.com ;www.aorestate.com;www.troyestate.com;www.troyesp.com
附录:
180万美金直接投资移民( EB-5 计划 )的法律规定
这是一项由美国移民局行政监管的投资移民计划,在此计划下,投资者及其配偶及 21 岁以下未婚小孩,可以申请绿卡。
要求有二项:
1)在美国的商业企业里,有投资;
2)为美国合格的工人创造 10 个就职岗位 。
此计划,名称为 EB-5, 因为投资申请人收到的移民签证, 属于职业移民第5类。
180万投资移民属于正常的投资移民, 投资者必须投资一个新兴的商业企业。
什么样的企业是新的商业企业:
1)公司成立在1990年11月29日之后;
2)也可以是成立在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的公司, 包括:
- 通过收购和对继存公司的重组;
- 通过投资扩张, 让雇员的人数增长至少40%。
商业企业的定义: 任何的盈利行为,是通过下列合法商业行为取得的:
- 独立所有权的公司;
- 合伙人所有的公司(有限合作人或普通合伙人);
- 控股公司;
- 合资企业;
- 股份制企业;
- 商业信托公司;
- 企业实体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
商业企业的定义:由一个控股公司和 100% 控股的分支机构组成的公司(前提: 该分支机构从事合法的商业行为而盈利)。
备注: 该定义不包括自己拥有和管理的个人住宅的非商业公司的行为。
工作岗位的创建要求:
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投资在一个新的商业企业里,要创造出至少10个全职的就业岗位。
- 这个新的公司, 不能在一个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里;
- 10 个全职的工作岗位,必须是投资直接创造出来的;
- 新投资的商业企业必须是这 10 名全职员工的直接的雇主。
- 直接工作岗位是指行的商业企业和所有的员工只是直接的雇佣关系;
- 不包括非直接的工作岗位。 非直接的工作岗位是指由于投资新的商业企业而在该企业之外产生的工作岗位。
合格雇员的定义:
美国公民,美国绿卡持有人,其他类别的合法临时居住人员,获得移民局的工作授权卡,包过政治庇护申请人和暂缓递解出境的人员。
该定义不包括投资移民申请人本人、配偶、儿子和女儿,不包括非移民身份的外国人,例如H1-B持有人或没有移民局工作授权的外国人。
全职工作的定义: 每周工作35个小时。
工作机会分享: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雇员分享同一全职的工作,是可以计算为全职工作的雇员。兼职的雇员,尽管达到了每周小时的要求,要不能计算为全职工作雇员。永久的全职工作雇员,是不能中断的,季节的,或者是可以转移的,但是持续 2 年以上的工作,可以考虑计算为全职的工作。
企业公司也可以接受180万美金的投资移民, 基本要求如下:
1)EB-5投资移民申请人,主要依靠工作职位的维持。投资以后的企业公司,必须维持现有公司雇员至少 2 年,雇员人数不能少于投资前的雇员水平。
2)企业公司的定义:公司存在至少有 2 年, 在 I-526 申请日期的前 12 或 24 个月之前,公司出现净亏损。这段时间的亏损达到公司亏损前市值的 20%。为了确定这个麻烦的问题公司,是否存在至少 2 年,继任人,将被视为同原来的麻烦公司,继存的时间一样长久。
资本投资的要求:
资本是的外国投资人拥有的现金、设备、库存货物,或其他的有形资产、现金等值物品 和没有债务的财产。外国投资者,个人负债和新投资企业的资产, 不可以用来抵消债务。 所有资本必须被评估为 180 万美金。所有的资金,获取途径,为非法所得,不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都是不能被接受的合法投资资本, 有违反移民法 203 (b)(5) 的规定(section 203(b)(5) of the Act)
备注:移民投资人,必须有证据证明他或她的投资资本是合法所得,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以包括投资人的付款承诺——期票。
最低的投资金额:在美国直接投资180万美金。
文章来源:川瑞律师楼